山东武警总队直属支队
 时间 : 2019-03-12   点击 :    分享
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,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的一支武装力量,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。担负着国内安全保卫的重要任务。1950年1月,山东省公安厅治安处设武装科。后改为武装处,辖军教科、政工科、供管科、公安大队。1951年12月撤销武装处。1955年,山东省公安厅设武装民警管理处。1958年,以公安厅武警处和济南军区司令部警备处为基础,成立山东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。1962年2月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。总队长封振武,政委张国峰,第二政委李超。下设司令部、政治部、后勤部、直属团。并在沿海县设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大队和边防哨所。总队统一指挥全省武装警察部队,在执行公安任务和公安业务方面,受公安厅领导,在战时受济南军区统一指挥。1963年改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山东省总队。1966年6月,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。从此,山东省总队和所属团、各地支队、大队、中队、哨所等分别归属济南军区、省军区、军分区、市县武装部领导。多年来,山东省总队为山东人民的安全保卫做出了重大贡献。